球球球球酩.

江余烬/背景源@Vesuvius

/爱你小腹十万亩的玫瑰

记住我的颜色

  #洛基×你 中国式校园恋情 私设如山

  #脸盲×色盲 第一人称

  

  

  四十岁的夏天,我开着车回家,突然明白了19岁那年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红绿灯晕开在漆黑的夜里,我想要永远停在这红灯前。夜晚的城市多像钢筋水泥的怪物,我看见十七岁的我站在斑马线上。

  蓝白相间的校服,稀疏的短发垂到肩上。又大又沉重的书包,汽车的鸣笛声里,我看见十七岁的我冲着马路对面的人影跑过去。

  

  我本来不该记得那个松软头发的男孩是谁的。但在那一刻,他把那些山雨欲来风满楼全部还给我,他的眼睛在世界里呈现最璀璨的灰。

  红色的针织围巾。一定很暖和,我想。

  

  看来从来未变。

  刺眼的红被绿替代,像是荷叶吞没荷花上的血渍。残缺的一点点被时间吞噬,他曾经来过的地方还是为他留了一片空地。只有我的心记住了他,我的眼睛记不住,我的嘴巴记不住,我的耳朵记不住。

  

  四十岁的一个夏天,我猛然发觉,他从来都是我世界里唯一的亮色。

  尽管小半生过去,我才明白他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见他的第一面,只是勉强记住了他的脸。

  军训的时候,太阳很大,一株株小白菜之间,我第一眼就看见他。原因无二,只不过那一刻,阳光照到他身上,他站在人群中间,皮肤白的竟能反光。

  

  我站在队尾,把粘在脸上的头发顺到耳后,眯着眼睛打量他。这是座大城市,立体的轮廓和答题卡一样白的肤色早就不稀奇,但他是那群白菜里,唯一让我感到割开就能闻见甜香的。

  直到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和一个我叫的上名字,却记不住脸的人聊天时,我才发觉他的特殊性。

  

  我可以回忆出他的脸。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我甚至看着前面那个高高瘦瘦的背影,从肩膀处和别人一模一样的汗渍里,辨别出这就是那个熠熠发光的人。

  

  其他人的轮廓都是被水彩刷模糊了许多遍,只有他是马克笔下的清风朗月。

  脸盲症无需努力就记住的第一张脸,差点被以为是一见钟情。

  

  

  我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滚。”

  

  拉开易拉罐拉环的一刹那,被释放的二氧化碳狂热地作着诗。“帮帮忙,你初中时候不还是画黑板报吗?”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坐在我后桌,哀求道。

  我灌一口可乐,感受冰凉的液体吻过喉管。

  

  “不帮。”我说。

  “三听可乐。”她比一个“OK”。

  

  “我是这种人吗?”我怒。

  “一个星期,不能再多了。”她咬咬牙。

  

  “你把我当什么了?”我拍桌。

  “那一个月?”她试探道。

  

  “黑板报主题是什么?”我从书包里摸出一个耳机头,顺着耳机线翻到mp4,对她做了个wink。

  她早就把人招呼好了,等着我点头,就屁颠屁颠地把通知放我手上了,一溜烟跑图书馆去了。

  

  水彩抹在黑板上,涂抹勾勒。她们问我“没有排版吗”,我说“我这就是在排版”。她们又问“没有基本图案吗”,我说“图案在我脑袋里”。

  好算是几个午休她们也逐渐了解我的脾性和风格了,渐渐也学会顺着那些色块想象图案并画上线条了。尽管我总是喊错她们的名字,但这不打紧。

  

  “你们这是在画什么?”

  我站在崭新的桌子上,耳机塞到耳朵里,正是两首歌的间隙。这种问题被问的太多,我的嘴巴闭的越来越严,连头也不转。

  

  “画的真难看。”

  粉笔从手中脱落,“啪嗒”碎在地上,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我自午休开始头一次转过头去,直接撞入他碧绿的眼睛里,那张脸鲜活起来,但那一刻我没时间顾及少女心思,只冷冷地冲他说了一句:

  “滚。”

  

  他的脸色涨的很难看,酱紫色的颜料在他脸颊被沾水的笔刷晕开。他从鼻尖里挤出一声“哼”,但仍掩饰不住大写的尴尬,被隔壁班的男孩拖回走廊了。尽管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时候连搭讪都不会,连吸引姑娘的注意力都不熟练。

  “你凶他干嘛,国际友人体谅一点嘛。”一个小姑娘一边写字一边说。

  

  “我们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让着他。”我蹲下拿一支新的粉笔,这时候到有些忐忑了———自从那日我对他的“特殊”外,我一直在注意着他,我的脑子要我注意他,要我记住他。

  我巴望着能和他说上一两句话,谈谈我根本不会玩的游戏都可以。但到底是情绪占了上风,我想,他一定觉得我的脾气坏极了。

  

  这个叫洛基·奥丁森的英国人。

  

  

  

  我讨厌被骗。

  小时候我妈常骗我,总是许诺一些甜甜的糖果。熬过苦涩之后去要糖,她就开始说“明天”。我很早就明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的道理了,后来干脆不去讨,她还是照样许诺那些甜,但我明白,苦的尽头还是苦。

  

  黑板报最后完工的那天,我看见他们的脸上都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图。就像那些色块被赋予轮廓,他们的五官也被我标上标签,我差不多能把名字和脸对上号了。

  余光瞟见他,洛基的眼睛停留在黑板上,又偏过身,目光被我捉个正着。他尴尬地想挪过目光,却又觉得这样让他处于劣势,又盯着我较劲,我冲他挑挑眉毛,举起红色的可乐,遥遥敬他。

  

  我们之间那种剑拔弩张的趋势被杀死,我看见他松了口气,眼里是生疏的温柔。

  我那时候对他的喜欢,还只停留在“特殊”上。我不用给他任何标签,他只要出现在我方圆五十米,我就能认出他。尽管是一个脚踝。

  

  我们的交往逐渐正常。

  见了面会随便说几句,体育课的真心话大冒险和他坐在一起也可以互怼,偶尔他会帮我把掉在地上的粉笔捡起来,但不递到我手上,只放在讲台。

  

  我拿过,在黑板上写一首诗。

  然后就这样平安无事地度过寒假。他的成绩很优异,我也不赖。期中考试排名出来的时候,他看着年级大表许久没说话,好半晌才回过头来,摧枯拉朽般拧开我可乐瓶盖,认真地问我:“你是怎么做到语文课听mp4还考第一的?”

  

  我夺过可乐,把耳机线另一端递给他。

  “天赋,你学不来的。”

  

  “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考听情歌写高分作文,还能被语文老师夸上天。”他说话的时候展开数学习题册,深邃的眼窝里祖母绿宝石翻起。

  “实话实说,我是靠看言情小说。”我嬉皮笑脸,从桌底抽出一本《十年一品温如言》。

  

  “无聊。”

  

  我没有发觉我喜欢他的心思越来越重,我只知道那段时间我太累了。我周旋于关系破裂的父母之间,我填补在同学关系的漏洞中,我是502,我可以修补一切。除了我自己。

  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没时间去做少女,我在学习怎么做一个成年人。

  村上春树有一句话,让我在化学课上直接流出眼泪,声音哽咽着指导小组里的同学兑溶液。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好的。我会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在这个时候,在梨花刚开的时候,和我说,“我喜欢你”。

  我站在学校的梨花树下,看他脸上的绯红被花瓣吻过,留下甜香。他的轮廓深陷春日中,我以为我这样的心跳是死亡的征兆。

  

  他什么意思?他在骗我吧?他是不是玩什么游戏输了?他怎么会喜欢我这种人?他是觉得别人不好追只有我只要他开口就会凑上去吗?他是在施舍我吗?

  可那光景,春光,绿叶,梨花开放的声音融入风声。他穿着蓝白色的校服,借了春天桃花的颜色,五官沐浴在我的质疑中。我无法压抑那种情绪,于是我反复强调,我要做个不动声色的大人。

  

  “对不起,”不是,不是这样的。我很早就喜欢你了,我记得你,你是第一个。你让我相信了一见钟情,或许不是,但你是特殊的。

  “我们这个年纪,不合适。”我不在乎,但我害怕,我害怕你在骗我。我害怕你连苦给的都比别人多,因为你知道我甘之若饴。我不想做个傻子。

  

  我们之间沉默良久。

  “那…你没有喜欢的人吧?”他率先开口,装作很随意,完全不在意的口吻。

  

  “没有。”我松了口气,抬头对他笑笑。

  “哦。”他盯着我,我看不出他是在惋惜失去我这个猎物还是真心为没有被我希望而难过。我为自己感到愧疚,我以最恶来想一切美好。

  

  后来,他开始追我。

  从每天一听的可乐,到那些若有若无的小动作。绿茵场上的陪跑,习题册上的红笔,我看出他的目光灼灼。

  

  但我还是害怕。

  我被骗惯了,我不敢相信他这样优秀的人会喜欢我这种恶心到极致的人。会喜欢一个身上一点美好都没有的假装是成年人的小孩,我揣测他的用意,我最大的猜测是,他是在广撒网。我最大的恶意是,我害怕属于我的一切美好逃掉,所以我把它当做是劫难。

  

  我想,我掉进这个猎人的陷阱,我心甘情愿。

  

  

  我喜欢他就像冲关打怪,我以为大boss是文理分科,却没成想竟是我自己。

  

  他凭借那张好皮囊和高岭之花的美誉,拆开了一封封喷了甜腻香水的情书。还非要当着我的面,把每个动作都放大,一边评论一边小心翼翼地看我,耷拉着眼皮,满是不耐。却又有小孩子一样的骄傲。

  “你知道吧,有很多人喜欢我。”他把信放到我桌上。

  

  “哦。”我没有接过。

  他泄了气一样转过身去。从书包里翻出语文书拍在桌上闹出不小的动静。

  

  这个位置是高一的时候,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找老师要来的,不过想想都知道,一定是十分淡然地扯谎:

  “我看不清黑板。”

  

  我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坐到你旁边,他嘲笑地看我一眼,说:“我坐到这又不是为了你。”

  骗人。我在心里暗暗说道,他明明耳朵都红了。

  

  

  他总是那样的。

  撕开面包的包装袋的声音都是清脆的,拧开牛奶盖的动作也像是在表演。连恶作剧一样摇晃我的可乐都像是神明的恩赐,我贪婪地注视着他,注视着他挺直的脊背,注视着他夹在语文书封面下的物理。

  

  我悻悻然拿出语文,假装随意地抓过情书塞到书包里,从抽纸盒里不发出声响的抽出一张纸。离开座位走到班级后面垃圾桶的声音精心计算好,是和往常无异,但他绝对能听见的大小。

  我装作扔掉的是情书,实则在那天夜里,翻来覆去地读,自抛自弃地想,他的喜欢只是怜悯。因为那女孩勇敢,而我懦弱且多疑。

  

  “周末去看电影吗?”后排的一个男生突然发问,我低头看见他脸颊通红,脑海里拼命回想,还是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哪几个人?”我微笑。

  “就…你和我。”他的脸更红。

  

  “不太好吧。”我直截了当,无视周围起哄的声音。

  “班长请文艺委员看电影!来吃饭了啊朋友们!”他们笑嘻嘻地围了过来,我偷偷用余光打量洛基。

  

  他很醋的。

  不允许我和任何异性走的太近,讲题目被他看见也要格外“热心”的替我和别人说,尽管咬牙切齿;晚上跑步如果看见我和男孩并肩,一定凑过来跘那人一腿,一脸无所谓地说抱歉;无关痛痒的小考也要坐我旁边,眼神和箭一样。

  

  我这时皱着眉,心里却高兴坏了。

  你有人喜欢,当我没有?

  

  “那算了吧。”他摸摸鼻子。

  “谢谢你的好意。”

  

  我回到座位,洛基的黑发有一绺落到眉骨上,他幽绿如野狼般的眸子哀怨地盯着我。

  “怎么不和他看电影去?”他阴阳怪气,鼻子都皱起来。

  

  “怎么不答应她的表白?”我没好气地说。

  “…你不明白?”他一下软下来,眼神都不再清澈。看吧,看吧,我就知道他忍不了我。

  

  “我看不明白的是你。”

  “你要我再说一遍吗?我喜欢你。”

  

  “谢谢你。”

  “那你喜欢谁?”他有些咄咄逼人了,神色凌厉,像吐着信子的蟒蛇。

  

  我愣了。我没想到他会如此直截了当。

  我可能是被骗惯了,以为一切的偏爱都有目的,以为他是在玩我。而每次想要相信,想要孤注一掷和他表白的时候,自卑却又涌上来,反复地和我说,你不配。

  

  求求你,求求你,让我知道我值得哪怕一点点的美好。

  我就这样侥幸地享受着他的偏爱,还一边告诉自己他只是在找乐子。每次咽下可乐,都是冒泡的甜蜜。而一个人独处时,我又暗骂自己的愚蠢:他不缺人喜欢,你只是里面最差的一个,他没理由喜欢你。

  

  就这样矛盾。就这样要面子。

  这个问题如果换了别人,我可以轻松地开玩笑。但他不行,只有他,这个问题才有了意义。

  

  “我以为你明白的。”说完这句话,我在内心刷自己几十个巴掌。

  我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但我对你的考验还没完,我还不相信你会喜欢这样的我。你问这个问题,我只能这么回答,我不能违背我的心说我喜欢别人,我知道你可以一眼看穿。

  

  “这是拒绝?”

  “是。”

  

  后来,他不坐在我前面了。

  一是他放弃了,二是我转到文科班了。

  

  好几次我在操场跑步,灯光照在绿茵场上,我踩碎流光。我庆幸地想,他放弃的真好,我还没有陷得太深。

  我得救了。

  

  而我唯一的安慰就是,从他表白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他终会放弃。

  可我并没有感到半点宽慰。

  

  

  我过得很好,在那之后。

  

  我不再喝可乐,不再画画。我忍受着文科老师的催眠,忍受着越来越无聊和公式化的作文,忍受着对他的思念。

  我每节下课都昂首挺胸地路过他们班,希望他能看见我过得很好。

  

  我和别的男孩并肩走过,我和高个子的政治老师并肩走过,我和长得清秀的英语课代表一起走过。

  每次开会,我看见他们班的人都要上去套近乎。虽然我并不能记住他们的名字,往往都忘了搭过讪了。

  

  我从他们的话里面,拼凑出那两年的他。

  我就这样,每日陷入无穷的遗憾。

  

  然后就高考了。

  就像是一瞬间的事情,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十几年的明争暗斗,十几年的和自己较劲,两根笔芯就解决了。

  

  恍然梦一场。

  我从考场走出来的时候,已经黄昏。我爸开着车来接我,和我说他和我妈离婚手续办完了,我跟着他。

  

  我失去了作为502的一切意义。

  曾经绝交的女孩们挽着手经过我,曾经难过到自残的同学笑着扑到她妈妈怀里,曾经和老师公然叫嚣的男孩笑着和老师说“我考的还不赖”。

  

  我哭了。

  黄昏里,我哭了。

  

  高考结束之后,我在考场门口用手捂住脸,眼泪顺着指缝流下来。

  我第一次听见我哭泣的声音。

  

  我之前,从来都不敢放声哭泣。

  妈妈笑眯眯地骗我的时候,我躲在房间里咬着床单哭;爸爸把我的侧脸颊打的肿的通红的时候,我一边拿着冰袋冰敷一边对着镜子哭,下嘴唇咬出血来;十七岁的初恋落幕的时候,我在路灯下蹲着哭,眼泪濡湿一片衣物。

  

  可我忍不住了。

  一切都可以被修复,唯有十九岁的我和时间不可以。

  

  那个时候,洛基走出考场。我透过泪眼朦胧,一眼就看见他,夕阳为他镀上金边。

  我想起我梦见他,反复地梦见他。

  

  可每次梦见他,我就知道那是梦了。

  我在梦里是大胆的,是赤诚的。

  

  可我十九岁,我喜欢什么都要压在心底。别人可以喜欢就说想要,但我不可以。

  我盼着他走过来,但我害怕他只是路过。

  

  他走过来了。

  我听见我的啜泣声和心跳。

  

  “我很早就记住你了。”

  他的声音像琴弓吻过琴弦,像羽毛浮在湖面上,像落日抚摸山的脊梁,像一切美丽的事物。

  

  “滚。”

  琴弦断开,割破我的心脏,涌出血珠。羽毛被石头砸沉入水中,淹没我喉管的水里又有羽毛的痒。落日融化,山脊老去。美丽的物品易碎,摔在地上碎成支离破碎的梦。

  

  让琴马松弛的人是我,砸石头的人是我,烧融落日的人是我,摔碎美梦的人是我。

  说“滚”的人是我,最爱却说最讨厌的人是我,害怕被骗却欺骗别人的人是我。

  

  我想要风风光光的结束这段关系。

  以“滚”开始,以“滚”结束。我想要做一个酷女孩。

  

  我高估自己了。

  他抿抿嘴唇,路过我。

  

  我哭累了,和我爸说,我想吃西瓜。

  

  

  

  

  我踩上油门,撞死了十九岁的我。

  四十岁的我,恶心极了十九岁的我。

  

  

  

  驶过路口,我转动方向盘,眼泪成串流下。流过我猩红的口红,落到我脖子上的项链上,我用左手擦拭眼泪,戒指的冰凉拂过热泪。

  高一的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家。

  

  他推着自行车,我站在他旁边。那时已是深秋,我一边嘲笑他没有我就过不了马路,一边看着他天鹅般修长的脖子。

  “你等等,我马上就回来。”

  

  我忽然想到些什么,让他满头雾水地等在马路对面,自己跑过去,窜入一家店里。

  十七岁的我手指摸过每一寸面料,鼻尖都要贴上去,终于选定了一款红色的围巾。围在自己脖子上试了一下,想让他黑白分明的轮廓沾染上属于我的亮色。

  

  我付了钱,满心雀跃地冲出去,跑着穿过马路。

  我现在还能记起,那是我最勇敢的时候。

  

  我现在还能记起,那时他接过围巾,满脸嫌弃的模样。温柔极了,别扭极了,也高兴极了,害羞极了。

  他是个色盲。

  

  我拉开车门,从过往青春的回忆里捕捉蛛丝马迹。

  高三体检的时候,我从他们班人口里听见他们说,洛基·奥丁森是个色盲。

  

  他陪我回家,而不是被他哥接送,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假如第一次的时候我拒绝,他要怎么办?

  他接受我的围巾,我以为的鲜艳的红色在他眼里或许和其他暗淡的颜色别无两样,可他还是感到由衷的快乐。

  

  他有一次指着我的唇彩说,这个颜色挺好看。

  我说这是豆沙色,他点点头,说果然是颜色好看,不然怎么会把我衬的这样动人。

  

  十七岁他和我表白的时候说,“你是我世界里唯一的亮色。”

  十九岁的时候,他和我说,“我很早就记住你了。”

  

  我哭出声来,头靠在方向盘上,哭泣声哽咽喑哑。

  我以为悲伤是我自己,忍耐是我自己,痛苦是我自己。但我却忘了,被我伤害是他,被我欺骗是他,被我晾在那也是他。他得要多么勇敢才能忍受这种患得患失——只为十七岁的亮色?

  

  说来你可能不信,我爱他爱了许多年。

  

  四十岁的我在夜色下吸了口气。不能让我的孩子们看见我这样脆弱的模样。

  

  钥匙刚刚对准锁芯,门就从里面被打开。

  我的丈夫穿着厚厚的羊毛袜,踩着灰色的拖鞋。红色的毛衣穿在他倒三角型的上身,握住把手的那只手上,戒指发亮。

  

  你嫁给十九岁那年想要嫁的人了吗?

  你嫁给十八岁那年梦里拥抱无数次的人了吗?

  

  你嫁给那个让你口是心非的人了吗?

  

  “怎么哭了?”他俯身把我搂到怀里,侧身关上门,低头认真的看着我。

  我再一次撞入翠绿的海洋。

  

  

  

  Fin.

  

  

  

  

  这篇文章,我写的字字泣血。

  这里面有很多故事,属于不同的人的故事。我喜欢青春恋情,所以我从同学那偷来甜蜜。

  

  别做大人了,做个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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